福建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(一)贯彻落实校党委、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。
(二)履行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责,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,贯通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
(三)负责来信来访、控告申诉和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分类处置,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。
(四)负责职责、权限范围内的问责调查,提出问责建议。
(五)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,推进廉洁文化建设。
(六)推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,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、健全完善制度。
(七)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指导。
(八)负责学校纪检监察、巡察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,负责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、校巡察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九)完成校党委、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(2020年6月更新)